佔用國有土地 國產署向中華郵政追收1億4千萬補償金

郵局示意圖。(圖/記者文萱攝)

記者陳佩儀臺北報導

去年8月底,中華郵政董事長翁文祺表示,要將有86年曆史的北門郵局大樓後方4000坪土地公辦都更,打造兩棟分別爲50層和30層的郵政雙塔大樓,只是沒想到這4000坪土地,有超過1500坪爲國產署所有,卻被中華郵政長期佔用,對此,國產署表示將依法向中華郵政追收5年使用補償金1億4,768萬餘元。

國產署指出,北門郵局原是交通部所屬郵政總局電信總局共同管理國有土地,92年改制成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時,原郵政總局經管二分之一國有土地隨之作價中華郵政,但電信總局經管二分之一國有土地,未並同作價,臺北郵局無合法使用權源。

國產署說,該二分之一國有土地,於95年間循序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接管,臺北郵局無合法使用權源,因國產署北區分署依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等規定,向中華郵政追收民國100年11月至105年10月,5年使用補償金新臺幣1億4,768萬餘元。

國產署表示,對於被佔用土地之處理,旨在消除非法使用關係,臺北郵局早於日據時期使用本案土地,得依法申請租用,且交通部爲解決問題,已訂於106年3月14日召開會議研商,屆時,當共同研謀妥適解決途徑

▼中華郵政董事長翁文祺。(圖/記者林潔玲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