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春山/《臺灣關係法》四十年有感
▲川普政府有意加強臺美關係,但美方態度是否可能轉變仍有待我們後續關注。(圖/路透社)
●趙春山/曾任政大國關中心副主任、東亞所及俄羅斯所長,並參與政府中國大陸事務諮詢工作,見證兩岸關係不同階段的發展。深信兩岸和平發展是維持現狀的最佳途徑,認爲臺灣不應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道路上缺席。
美國製定《臺灣關係法》將屆四十週年,臺美相關人士最近紛紛發表看法,認爲美國在與中共建交後,由國會通過的這項單行法,對維持臺灣安全及臺海和平穩定,做出了重大的貢獻。事實也是如此。美國確實依法提供臺灣防衛性武器。中共對此始終耿耿於懷,但不是因爲武器發揮多大的防衛作用,而是美國的「干預中國內政」。
在國際關係史上,一個國家以國內法來規範與其它國家內部關係的行爲,確不多見。大陸智庫人士常抱怨,如果中共也制定法案,單獨處理與美國州政府的關係,甚至對其出售武器,不知美國聯邦政府做何感想。當然,兩岸關係特別,不能拿一般的國內或國際關係來相提並論。
1979年元月1日,美國卡特政府接受中共的「斷交、撤軍、廢約」三原則,宣佈與中共建交,讓臺灣有猝不及防的感覺。雖然從1972年尼克森訪問大陸後,臺北就有心理準備,意識到悲劇遲早會發生,但沒有想到來得這麼突然。美國並沒有給臺灣足夠的應變時間。以《臺灣關係法》爲例,相關人員現在針對其中的內容咬文嚼字,但事前是否掌握全盤狀況?有無在圓山飯店的談判中,提出我們對應的方案?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現在說什麼都是事後諸葛,後知之明。這當然不是臺灣的問題。
《臺灣關係法》第三條揭示:「臺灣人民的安全或社會經濟制度若受威脅,危及美國利益,總統及國會將依憲法程序,決定美國應採取的適當行動。」美國的利益是什麼?就是維持兩岸「分而不獨,和而不統」的現狀。《臺灣關係法》的作用,就如同《中美共同防禦條約》那樣,要保留美國在兩岸事務的主導權。臺灣的行動不能脫離美國的兩岸政策軌道。
美前總統雷根與對岸簽署《八一七公報》,符合美國利益,但傷害到臺灣的利益。柯林頓於1995、1996年臺海危機時,派遣航母戰鬥羣聲援臺灣,但李登輝事先不知美國有此舉動;柯林頓1998年宣佈的「新三不政策」,涉及臺灣的利益,事前恐怕也沒有知會臺北。日本《產經新聞》近日刊載《李登輝秘錄》,透露1995年7月,總統府資政曾永賢接到一通電話,判斷是來自中共高層,告知「兩、三週後會朝臺灣發射飛彈,但請稍安勿躁」。李登輝因此胸有成竹,相信李當時也未告知美方。
美國已故臺海問題專家唐耐心(Nancy B. Tucker)曾指出,臺美之間嚴重缺乏互信,她認爲「臺北和華府都沒有全力擁抱雙邊關係。雙方几個世代的領導人及顧問,對優先事項及前景的看法歧異,已對彼此結合的智慧及持久性,產生疑問。」唐耐心說的沒錯,臺美互疑早自兩蔣時代開始。事實顯示,如果不是因爲爆發韓戰,美國早就放棄蔣介石了。
1949年4月,國民政府從南京撤到廣東時,蘇聯駐華使館也隨之遷到廣州,而留在南京的,反而是美國駐華使館。據說,當時美國使館的一些官員,已與共產黨代表進行談判,甚至二度打算前往北京與中共簽署協議。1971年,前外交部長周書楷,在宣佈我國退出聯合國後的記者會上,引用英國前首相邱吉爾的話說:「既然天使不幫助我們,即使魔鬼伸出手來,我們也不惜和它握手。」這番意指「聯蘇」的氣話,讓周丟了官,但也引起美國的疑懼。
蔡英文政府聲稱,臺美關係目前處在最好的情況。我們相信川普政府有加強臺美關係的意願,但不會因此犧牲美中大國關係的利益。《時代雜誌》日前引述三名美方官員的話說,川普將暫時擱置售臺F-16V戰機案,直到美中敲定貿易協議爲止。雖然我外交部與國防部都強調,相關程序仍進行中,並無擱置情形,但無風不起浪,我們仍應關注美方的態度轉變,並應強化臺美之間的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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