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不想當兵!役男躲到越南外婆家不歸國 法官判4月
家住桃園市陳姓役男去年6月中旬本應依陸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徵集令通知,向觀音區公所報到,卻於前年2月上旬申請短期出境至越南外婆家,原定同年6月初即應返國卻遲遲未歸,雖經陳父要越南妻轉告,陳男仍不理會,桃園地檢署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聲請簡易判決,桃園地院審結,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的妨害徵集罪,判處徒刑4月,得易科,可上訴。
判決事實指出,92年次陳男爲役齡男子於2022年2月9日申請短期出境後,明知依規定,應於同年6月9日前返國,但他出境後即未再返國,經桃園市政府觀音區公所2023年5月30日送達桃園市2023年第e0175梯次陸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徵集令,通知陳男應於同年6月13日上午8點10分至公所集合,前往嘉義中坑陸軍步兵第257旅報到服役,並由陳父簽收。
詎料,陳男竟意圖避免常備兵徵集,經陳父聯繫陳母阮氏協助轉知兒子後,陳仍表示不願回臺,亦未於指定時間前往上開地點集合,無故逾入營期限5日,未向收訓單位陸軍兵旅第257旅報到,遭桃園市政府移送法辦。
法官審酌,被告陳男於申請覈准短期出境後,屆期未歸,以此手段遂行逃避常備兵現役徵集,嚴重破壞兵役制度的公平性,枉顧社會國家公益,所爲已妨害國家徵兵的順暢及兵役的有效管理,行爲實應非難,衡酌被告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情節、素行等情狀,量處適當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
桃園觀音陳姓役男躲到越南外婆家不歸國服役,桃園地院審結,,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的妨害徵集罪,判處徒刑4月,得易科,可上訴。記者陳恩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