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相龍:可以考慮將沒收的貪官財產劃入養老儲備基金
(原標題:戴相龍:可以考慮將沒收的貪官財產劃入養老儲備基金)
前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前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理事長戴相龍表示,除了被罰沒的貪官財產,土地出讓金也可以作爲養老儲備資金。
2010年4月11日,海南,時任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理事長戴相龍在博鰲亞洲論壇2010年年會上發言。圖片來源:人民視覺
針對日益嚴峻的養老金支付壓力,前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前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理事長戴相龍日前建議,將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金以及沒收的貪官財產劃入社保基金,來充實養老金儲備。
“現在行政法院罰款沒收的錢不少,腐敗分子一下子幾個億、十來億,我不知道全國多少錢,我們能不能建議設立一個行政司法罰沒款專戶,所有的罰沒款到這個專戶,到一定時期全部或者一部分劃入到養老儲備基金,我覺得這個是合理的。”12月19日,戴相龍在中國社科院舉辦的養老金論壇上說。
此外,戴相龍認爲,土地出讓金也可以作爲養老儲備資金。
“國有土地或國家徵用的集體土地進入市場以後,土地出讓金不要都用在房子上,完全可以拿出一定比例用於社會保障支出,這個事情我的看法是搞晚了,但是現在也不晚,大中城市特別是中等城市還在擴大建設,國有土地是國家的,出讓金一部分劃作社會保障資金、養老儲備資金,我認爲也是合理的。”他說。
近年來,隨着我國老齡化趨勢加重,養老金的可持續性受到威脅。2019年,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結餘5854.86億元,剔除財政補貼後的實際盈餘則連續第七年爲負。另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中國養老金第三支柱研究報告》預測,未來5-10年,中國預計會出現8萬億-10萬億元的養老金缺口。
雖然養老金儲備存在壓力,但戴相龍認爲,從養老金三大支柱來看,中國有能力保持養老金收支長期地、持續地平衡。
所謂養老金三大支柱,是指政府主導並管理的基本養老保險(第一支柱),企業自主發展的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第二支柱),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在內的個人養老金(第三支柱)。
“第一,中國有強大的、足夠的國有資產。國有資產淨資產是65萬億,加上銀行75萬億。我們有國有土地、國有礦山,國有資源完全可以做大養老金儲備資金。再一個我們國家經濟高速增長了30年,中速的增長還將持續多年,國家富裕了,老百姓富裕了,做好第二支柱完全也是有可能的。”戴相龍說。
“第三,現在銀行的資產153萬億,大部分是老百姓的錢,在銀行儲蓄定期存款有40萬億,如果我們推進延稅型的商業養老保險,我們國家的第三支柱將會遠遠超過第一支柱。所以我個人認爲,現在一定要完善養老金制度三支柱。”他補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