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出臺16條重點措施 支持新時代中部地區加快崛起

經濟日報北京1月12日訊(記者顧陽)中部地區承東啓西、連南接北,在全國區域發展格局中具有舉足輕重的戰略地位。海關總署12日出臺16條重點措施,支持新時代中部地區加快崛起。

支持中部地區打造更具競爭力的內陸開放高地方面,主要措施包括:拓展“鐵海聯運”“空陸聯運”“空空中轉”業務,優化鐵路快通、過境班列集拼、集散監管模式;加快推動自由貿易試驗區各項改革試點經驗在中部地區落地實施,推動調整綜合保稅區維修產品目錄,提升內陸開放平臺能級;因地制宜拓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功能,支持中部地區大力發展“跨境電商+產業帶”模式,促進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

服務中部地區積極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方面,主要措施有:指導中部地區海關研究提出高質量稅政調研建議,綜合運用預裁定等措施爲進口科研儀器設備降低通關成本,保障國家創新基礎設施建設;通過“保稅+ERP”聯網監管實現對保稅維修耗用等信息的全程跟蹤,探索將真空包裝等高新技術貨物布控查驗模式推廣至鐵路口岸,支持先進製造業做大做強;支持中部地區高質量實施RCEP等自由貿易協定,增加“雲簽發”證書種類,強化中間品貿易監測分析,助推傳統產業改造升級。

促進中部地區更好融入和支撐新發展格局方面,主要措施包括:支持中部地區依託綜合保稅區政策優勢,打造承接加工貿易產業轉移的示範區,擴大“跨境一鎖”“蔬菜直供”等監管試點;支持長沙黃花國際機場與內羅畢肯雅塔國際機場簽署衛生合作協議,充分發揮長沙對非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評議基地等平臺作用,推進中非經貿深度合作先行區建設。

海關總署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指導中部地區海關充分發揮協同聯動工作機制作用,落實落細16條重點措施,出臺配套細化舉措,緊扣“三基地一樞紐”戰略定位,形成多層次全方位協同發展格局,爲更好推動中部地區高質量發展持續貢獻海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