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出臺十六條重點措施 支持新時代中部地區加快崛起

來源:光明日報

光明日報北京1月12日電海關總署12日公佈出臺16條重點措施,從支持中部地區打造更具競爭力的內陸開放高地、服務中部地區積極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促進中部地區更好融入和支撐新發展格局、助力中部地區提升糧食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協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和綠色低碳發展等五個方面,支持新時代中部地區加快崛起。

主要措施包括:拓展“鐵海聯運”“空陸聯運”“空空中轉”業務,優化鐵路快通、過境班列集拼、集散監管模式,支持和保障鄂州花湖機場新開和加密國際定期貨運航班,支持提升合肥國際陸港在國家集結中心規劃層級,支持鄭州國際陸港新址建設,助推內陸開放通道建設;指導中部地區海關研究提出高質量稅政調研建議,綜合運用預裁定等措施爲進口科研儀器設備降低通關成本,保障國家創新基礎設施建設;支持中部地區依託綜合保稅區政策優勢,打造承接加工貿易產業轉移的示範區,擴大“跨境一鎖”“蔬菜直供”等監管試點;穩步推進中歐班列進口糧食指運地檢驗檢疫改革試點,進一步做好中部地區進境糧食跨關區附條件提離監管,確保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加強口岸疫情疫病協同防控;深化進出口危險品檢驗模式改革,推進出口煙花爆竹“口岸-屬地”監管作業聯動;加快培育綠色低碳產業鏈主企業、“專精特新”企業通過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認證。

下一步,海關總署將指導中部地區海關充分發揮協同聯動工作機制作用,落實落細16條重點措施,出臺配套細化舉措,緊扣“三基地一樞紐”戰略定位,形成多層次全方位協同發展格局,爲更好推動中部地區高質量發展持續貢獻海關力量。(記者 張翼)

《光明日報》(2025年01月13日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