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生論蘇炳坤案:司法顢頇下的時代悲劇

蘇炳坤第五度聲請再審,高等法院裁準再審。蘇炳坤庭後說:「爲了這個案子煎熬30多年,終於等到這一天。」(圖/記者楊佩琪攝)

31年前被控銀樓,並遭判刑15年定讞的新竹傢俱商人蘇炳坤,雖獲總統特赦,但認爲特赦無法還其清白,曾經四度聲請再審,檢察總長也提過四次非常上訴,都遭到駁回。

希望「人死留名」的蘇炳坤,於8月第五次聲請再審,高等法院9月19日裁定,懷疑原確定判決所認定的犯罪事實並不實在,如遭冤判,應有尋求非常救濟、重拾清白之身、向國家請求刑事補償權利,依此裁準再審。這也創下特赦後仍獲再審的司法首例

蘇炳坤在庭後說:「爲了這個案子煎熬30多年,終於等到這一天。」委任律師羅秉成表示,臺灣的司法人權已有相當大的進步,但司法要有勇氣面對不堪的過去。

對於蘇炳坤案臺灣大學法律系教授李茂生於《自由時報報導中表示,司法顢頇造成了這一樁時代悲劇。20幾年前蘇案發生時,他剛從日本學成回臺,當年司法風氣狀態非常顢頇,不少學界人士都認爲本案是冤案,但有罪判決定讞後,司法機關一直不給本案非常上訴或再審的機會

李茂生認爲,檢視相關證據疑點,本案應從非常上訴着手,無奈最高法院一直不準,如今司法讓蘇炳坤有再審的機會,總算還他一個公道,但可惜的是,「遲來的正義,已不是正義!」蘇炳坤在案發前有自己的事業及幸福的家庭案發後家庭和事業都因此葬送,人生也毀了,雖然前總統陳水扁讓他特赦,但特赦卻無法還給蘇炳坤一個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