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生論蘇炳坤案:司法顢頇下的時代悲劇
▲蘇炳坤第五度聲請再審,高等法院裁準再審。蘇炳坤庭後說:「爲了這個案子煎熬30多年,終於等到這一天。」(圖/記者楊佩琪攝)
31年前被控搶銀樓,並遭判刑15年定讞的新竹傢俱商人蘇炳坤,雖獲總統特赦,但認爲特赦無法還其清白,曾經四度聲請再審,檢察總長也提過四次非常上訴,都遭到駁回。
希望「人死留名」的蘇炳坤,於8月第五次聲請再審,高等法院9月19日裁定,懷疑原確定判決所認定的犯罪事實並不實在,如遭冤判,應有尋求非常救濟、重拾清白之身、向國家請求刑事補償的權利,依此裁準再審。這也創下特赦後仍獲再審的司法史首例。
蘇炳坤在庭後說:「爲了這個案子煎熬30多年,終於等到這一天。」委任律師羅秉成表示,臺灣的司法人權已有相當大的進步,但司法要有勇氣面對不堪的過去。
對於蘇炳坤案,臺灣大學法律系教授李茂生於《自由時報》報導中表示,司法顢頇造成了這一樁時代悲劇。20幾年前蘇案發生時,他剛從日本學成回臺,當年司法風氣和狀態非常顢頇,不少學界人士都認爲本案是冤案,但有罪判決定讞後,司法機關一直不給本案非常上訴或再審的機會。
李茂生認爲,檢視相關證據和疑點,本案應從非常上訴着手,無奈最高法院一直不準,如今司法讓蘇炳坤有再審的機會,總算還他一個公道,但可惜的是,「遲來的正義,已不是正義!」蘇炳坤在案發前有自己的事業及幸福的家庭,案發後家庭和事業都因此葬送,人生也毀了,雖然前總統陳水扁讓他特赦,但特赦卻無法還給蘇炳坤一個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