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炳坤曾遭4警刑求 律師:司法應勇於面對不堪過往
▲提到遭刑求被冤枉是銀樓搶匪,蘇炳坤忍不住拭淚。(圖/記者楊佩琪攝)
新竹市傢俱行老闆蘇炳坤在31年前,被認定行搶「金瑞珍銀樓」,並涉嫌殺害銀樓老闆陳榮輝。31年後,蘇炳坤獲得再審,但回想當時,堅持清白的他遭到4名員警進行殘酷的刑求「差點丟了命!」委任律師羅秉成表示,臺灣的司法人權已有相當大的進步,現在的警察不會做這種事,但「司法要有勇氣面對不堪的過去。」
高等法院在19日上午裁定再審獲准,蘇炳坤離開法院時,被媒體詢問到當年是否遭到刑求?蘇炳坤點名新竹的黃姓、張姓、朱姓、許姓4名員警,在偵訊時對他進行殘酷刑求,例如用繩子將他五花大綁之後灌水。提到這段往事,蘇炳坤忍不住擦拭眼淚。
▲蘇炳坤向媒體說明,31年前如何遭員警灌水、捆綁刑求。(圖/記者楊佩琪攝)
蘇炳坤的委任律師羅秉成則表示,現在的司法人權與過去相比,已有相當程度的進步「現在的警察不會這樣。」但是法院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不是難免會犯錯,是肯定會犯錯。」他認爲,司法制度中有除錯的機制,不過至今鮮少發揮功效。
羅秉成強調,現在的司法應該要有勇氣去面對過去不堪的事實,既然高等法院才準蘇炳坤的聲請,也希望法院能明快、儘速開始進行審理,更希望高檢署能審慎考量,不要再提起上訴,因爲「目前爲止沒有一個檢察官反對再審,難道還要再爲了一個法律見解,再上訴抗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