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望海樓)
十九屆五中全會閉幕不久,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共黨史上首次召開的這一會議,將習近平法治思想明確爲全面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這一會議、這一思想,註定影響深遠。
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要重點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個方面的要求,即“11個堅持”。這“11個堅持”構成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內涵。
習近平法治思想,在新時代波瀾壯闊的治國理政實踐中應運而生,並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創新發展,日益成熟完備。兩年多前,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曾將中共十八大以來提出的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概括爲“10個堅持”。
從“10個堅持”到“11個堅持”,兩相對比之下可以看到,習近平法治思想是既一以貫之又不斷豐富發展的。相比兩年多前,習近平總書記最新的講話中,有9個“堅持”保持一致,僅個別詞句略有微調;增加了“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和“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2個“堅持”;同時原先“堅持處理好全面依法治國的辯證關係”不再作專門表述。
比如,“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表述雖然早已出現,但此次重點提出顯然有着更深用意。立足當前、着眼長遠,我們應對重大挑戰、抵禦重大風險、克服重大阻力、解決重大矛盾,必須提高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而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只有全面依法治國纔能有效保障國家治理體系的系統性、規範性、協調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會共識,確保“中國號”巨輪行穩致遠。
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期間,11月16日出版的第22期《求是》雜誌,發表了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文章《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積極作用》。這篇文章把法治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係,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此外,新增的“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則反映出在國際環境日趨複雜、中國日益走近世界舞臺中央背景下,中國更好利用法治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決心。而“堅持處理好全面依法治國的辯證關係”雖然不再專門表述,但其辯證思維以及“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等主要內容,在其他條目中有所體現。
“爲國也,觀俗立法則治,察國事本則宜。”習近平法治思想既高屋建瓴又植根現實,從歷史和現實相貫通、國際和國內相關聯、理論和實際相結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時代爲什麼實行全面依法治國、怎樣實行全面依法治國等一系列重大問題,是指導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綱領性文獻。
處於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行至民族復興關鍵一程,“法治”二字是未來中國行動指南的一個關鍵詞。在這途中,習近平法治思想必將爲實現美好法治願景注入不竭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