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2684萬元!他全額退贓,求輕判
慾壑難填的貪婪利己者,一旦利令智昏,必將陷入罪惡和痛苦的深淵。海口城投公司原董事長梅一鳴便是這樣一個腐敗利己的貪官。
海南省海口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簡稱“海口城投公司”)原董事長梅一鳴,利用職務便利幫助一衆老闆承攬工程,非法收受賄款2684萬元。此案調查終結後,移送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並向法院提起公訴。2021年2月25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此案,以受賄罪判處梅一鳴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50萬元。
幫老闆攬工程
鉅額賄款進囊中
出生於湖北省黃梅縣的梅一鳴,大學畢業後先到深圳發展,後到海南三亞市從事城建工作。由於他能力強,又有一定的人脈,所以工作上很快大見成效。2016年5月,梅一鳴被三亞市人民政府任命爲三亞城投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從此,他走上了一條灑滿陽光的坦途。
客觀地說,梅一鳴任職初期對工作還算兢兢業業,其責任心和工作熱情,組織能力和判斷能力,都受到上級領導的肯定和幹部、員工的信賴。然而,初次擔任重要單位的“一把手”,成了他職業生涯的轉折點,也成了他實施權錢交易、踏上腐敗之路的起點。
任職幾個月後,梅一鳴變得飄飄然起來。長期埋藏在他心底的斂財慾望開始像火山般噴涌出來,他也就此將黨紀國法統統拋諸腦後。
梅一鳴要在海口買房,他的妻子要買豪車,這一切都離不開一個“錢”字。他認爲,只要有了錢,便會“無位而君,無勢而熱”。他經常在心裡唸叨這句話。還有“人無外財不富,馬無夜草不肥”這樣的“人生真諦”,也成了他設法斂財的“理論依據”。正當梅一鳴爲了能夠儘快搞到錢而絞盡腦汁,整日悶悶不樂時,一個發財的機會送上了門。
2016年下半年,三亞月川村棚戶區改造安置區建設項目全面啓動。用梅一鳴自己的話說,當時無論是幹部還是工程公司老闆,託人找他說情想承攬工程的都數不勝數。
經過改造安置區建設項目嚴格的招投標等程序,某建築單位中標。幾天後,三亞一家建築工程公司的曾老闆經人介紹結識了梅一鳴,兩人短時間內頻繁來往,關係很快拉近。一天在酒桌上,曾老闆開門見山,懇求梅一鳴分包給他一些項目工程。
梅一鳴說:“有不少人託關係找我攬工程,可是有建築單位已經中標了這個項目。假如給你們公司分包一些工程,你會怎樣做?”“梅總,你就放心吧,我們公司經驗豐富,設備齊全,技術力量強。再說我這個人能做事、會做人,建築工程領域的潛規則你我都心知肚明,絕不會讓梅總失望!”曾老闆一番表態,給梅一鳴吃下了定心丸。
之後,梅一鳴將某建築單位中標項目的部分工程分包給了曾老闆的公司來做。2018年春節前,曾老闆分包的工程即將完工。他得知梅一鳴想在海口買房的消息,沒有忘記兌現所謂“潛規則”的承諾。幾天後,曾老闆約梅一鳴在三亞一家茶室見面。他毫無顧忌地說:“我準備給梅總兌現好處費。您看轉賬還是拿現金?在哪裡‘交貨’合適?”兩人竊竊私語了一番,便匆匆分開。
按照梅一鳴的意思,曾老闆提取了500萬元現金,裝入10個白色泡沫箱。他隨即安排其司機唐某將這10個泡沫箱送到深圳市羅湖區百仕達花園小區梅一鳴的家中。
案發後,梅一鳴的妻子吳某證實,2018年3月,她丈夫在家中交給她10個白色泡沫箱,並對她說裡面裝有500萬元現金,讓她拿去還房貸,剩餘的由她保管。她收下這筆錢後,還房貸用了219萬元,剩餘的錢一直由她保管並使用。
梅一鳴案發後,曾老闆說出了心裡話:爲了感謝梅一鳴的幫助,也爲了能夠繼續得到他的關照,讓自己多承攬一些工程項目,他才決定賄送梅一鳴500萬元。
收下這筆鉅額好處費後,梅一鳴意識到自己手中的權力含金量是如此之高,這讓他原本就有的僥倖心理更加佔據了上風。他越來越覺得,“這不算什麼,是他們按慣例應給的好處費。再說,這事只有天知地知”。梅一鳴如此自我安慰了一番,很快便若無其事了。
過了些時日,梅一鳴又想起曾老闆,認爲此人並非等閒之輩,在社會上頗有神通,與這樣的人交往靠得住。接下來,曾老闆又找梅一鳴給他介紹了一些工程。
嘗甜頭不收手
賄款進賬心難安
人若開啓了貪婪的閘門,就會邁向罪惡的深淵。
案卷記載:2016年12月,三亞市金雞嶺危舊房改造項目通過審批,即將啓動。嗅覺靈敏的某工程公司經理陳某迅速找到梅一鳴,請求承攬該危舊房改造項目,並參加工程投標。
梅一鳴直言不諱地對陳某說:“我可以幫你承攬工程。”陳某聞聽大喜,當場表態:“事成之後,定會重謝!”梅一鳴說:“做人只要明事理,什麼事都好說。”一番對話,他們彼此心領神會。
經過幾次商談,梅一鳴覺得陳某很有誠意,於是同意將這個項目交給陳某的公司來做。爲確保陳某的公司中標,梅一鳴向負責招標的有關人員打招呼,要求金雞嶺危舊房改造項目在招標過程中關照陳某的公司,力求使其中標。
在梅一鳴的全力幫助下,陳某的公司順利中標了上述項目,並很快進場組織施工。令陳某竊喜的是,在整個施工過程中,工程撥款、工程驗收、款項結算等均是“一路綠燈”。陳某心中明白,“之所以如此順利,都是梅總關照的結果”。
2017年3月,陳某邀請梅一鳴在一家茶樓喝茶,商議給付好處費的事。幾天後,陳某根據梅一鳴的要求,讓公司財務人員通過兩個賬戶,先後4次合計轉賬給梅一鳴的理財人孫平2184萬元。
梅一鳴自從收下這筆鉅額好處費後,心裡總是不踏實。他反覆思忖,最終意識到,不應該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收受這筆好處費。爲防不測,梅一鳴讓他的理財人孫平將2000萬元原路轉回陳某賬戶,並由陳某代爲保管。餘下的184萬元取出現金後,交給梅一鳴的妻子吳某。
“這筆賄款主要是用於還貸,另外花了約80萬元購買了一輛寶馬汽車,還投資了一些股票。”面對辦案人員的調查,吳某交代。
2018年2月,梅一鳴被海口市委任命爲海口城投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法定代表人。任職期間,梅一鳴多次接受陳某的請託,利用職權先後爲陳某承攬了北師大海口附中和海口培訓基地、海口市檔案館新館等多個工程項目。
就在這個平步青雲的城投公司董事長期待好處費再次進賬之際,他哪裡曉得,他頻繁以權斂財、大肆受賄的惡行,早已進入有關部門人員的視線。
在調查人員找梅一鳴談話瞭解情況時,他還心存僥倖,認爲自己收好處費的事不會被查實,送錢的老闆及爲自己辦事的人都是靠得住、信得過、跟隨自己多年的“有情有義”之人。於是,他避重就輕,企圖逃避法律制裁。辦案人員不急不躁,以成竹在胸之勢,從心理上動搖梅一鳴固守的防線。
2019年11月13日,海南省文昌市監察委決定對梅一鳴立案調查,並將其帶走執行留置。在留置場所,辦案人員循循善誘,以案釋法,旁敲側擊,對梅一鳴反覆進行教育,並且指出其涉嫌受賄的一些情況。此時,梅一鳴的心理防線開始崩潰,坐立不安。難道監察機關真的掌握了自己收受好處費的事?他終於下定決心:“我說……”
認罪認罰悔罪
全額退贓獲輕判
梅一鳴不但交代了監察機關已經掌握的事實,還交代了監察機關沒有掌握的其利用職務便利幫助陳某、曾老闆承攬多項工程項目,並收受兩人賄款的問題。
梅一鳴把自己每次收受賄賂、借權斂財的行爲都記在了心上。他一口氣交代了收受鉅額錢款的所有犯罪事實,涉案金額包括收受曾老闆500萬元,收受陳某2184萬元,總共2684萬元。
梅一鳴對其犯罪行爲給國家、社會造成的危害表示悔罪,並說服他的家人積極退贓。至案件調查終結前,爲梅一鳴保管賄款的陳某向監察委退回賄款2000萬元;梅一鳴的家屬向辦案機關退回梅一鳴受賄款684萬元。據此,監察機關很快將案件移送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並向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在審查階段,梅一鳴對自己涉嫌受賄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簽下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庭審中,梅一鳴痛苦地回憶說:“當我被帶進留置室的那一刻,我的心慌了,精神瀕臨崩潰,悲痛欲絕。我深知自己的人生不是‘歸零’,而是成了‘負數’。在這殘酷的現實面前,我幾乎不知所措……回想自己掌權時,一方面,在大會小會上大講廉潔自律;另一方面,自己卻利用手中的權力肆無忌憚、心安理得地收受他人的錢財。我認爲,只要自己幫了他人的忙,收好處費是理所當然的。基於這樣的錯誤認識,我在不經意間落入了受賄犯罪的深淵。”
法院經審理,於2021年2月25日以被告人梅一鳴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50萬元。一審宣判後,梅一鳴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