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殺警案兇嫌改判17年!李承翰母:只要不是無罪,勉強可接受
▲李承翰母親表示,對於判17年的結果,勉強可以接受。(圖/記者翁伊森翻攝,下同)
鐵路勇警李承翰遭到鄭嫌刺殺,一審法官因精神問題爲由,判鄭嫌無罪,而李父因無法接受結果,最終抑鬱離世,而全案上訴到臺南高分院後,法院今改判鄭嫌17年徒刑、強制監護就醫5年。對此,李承翰的母親表示,勉強可以接受,只要不是無罪,無罪真的不能接受。
鄭嫌於2019年7月3日晚間搭乘自強號抵達嘉義站,但因爲其未購買車票,與列車長髮生衝突,而勇警李承翰前往處理時,爲保護其餘乘客,遭到鄭男以尖刀刺傷腹部,送醫後因爲失血過多,而不幸宣告不治。李承翰遭到刺殺後,其父李增文,爲了替兒子討公道,堅持每次開庭都要到場,就是想親眼見到司法正義的來臨,不料一審判決竟判處鄭嫌無罪,且還可獲得交保,一連串的打擊讓李增文鬱鬱寡歡,身體狀況也每況愈下,最終於2020年6月4日抱憾而亡。
如今臺南高分院改判鄭嫌17年徒刑、強制監護就醫5年,而對於此判決結果,李承翰的母親也提到,「勉強可以接受,只要不是無罪,當初判無罪真的無法接受。」至於仍可上訴的部分,李母也無奈地說,自己對這也不清楚,也很無能爲力。
李母提到,「判17年多少是對社會有一點交代,當警察真的很辛苦,我有去跟老公、跟承翰說了,說實在的要不是當初判無罪,我先生應該還在,少他整個少了非常多,他真的是因爲鬱卒過世的。」而她也提到,「現在早上起來想到承翰還是會難過。」
李母也說,「現在心理上多少比較平衡,不然每次開庭真的很痛苦,精神上也很煎熬,公理自在人心,目前狀況總比以前好,以前判沒罪時,我們一聽到結果,連路都走不了」而李母也說,「附近的親朋好友、鄰居人都很好,大家都很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