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連科技:董秘與大客戶員工同名,否認對大客戶存依賴後“改口”信披現疑雲

歷時兩年多,從深交所受理上市申請到註冊生效,深圳壹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壹連科技")衝擊深交所之路,即將步入尾聲。2023年10月31日,壹連科技發佈公告稱,將於11月8日申購,本次公開發行新股1,633.00萬股。

值得關注的是,在第一大客戶"突擊"入股背後,壹連科技董秘、研發總監也曾任職於該大客戶,報告期內該大客戶爲壹連科技貢獻超六成收入。而壹連科技曾在招股書中表示不存在單一客戶依賴的情形,更新註冊稿後卻改口稱其對第一大客戶存重大依賴。蹊蹺的是,壹連科技董秘與該大客戶的員工"同名"。此外,同份問詢回覆中,壹連科技對子公司的增資額現疑雲,且對原材料的採購信披或"手抖"。

一、董秘與大客戶員工"同名",稱對大客戶無重大依賴後"改口"

"故事"要從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以下簡稱"寧德時代")說起。

2020年12月,曹華入職壹連科技併成爲核心技術人員,而此前,曹華在寧德時代任職多年。同樣於2020年末入職壹連科技的還有鄭夢遠。鄭夢遠不僅擔任壹連科技的董秘和投資總監,還是壹連科技信息披露工作的負責人。次年,寧德時代通過旗下公司入股壹連科技。巧合的是,寧德時代的現任爭議解決總監同樣名爲鄭夢遠。

1.1 輔導備案前夕長江晨道入股,其有限合夥人問鼎投資間接由客戶寧德時代全資控股

據壹連科技簽署日爲2024年10月30日的招股說明書(以下簡稱"簽署於2024年10月31日的招股書"),2021年6月23日,壹連科技召開202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同意長江晨道(湖北)新能源產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長江晨道")、寧波梅山保稅港區超興創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寧波超興")以現金出資方式,分別認繳壹連科技新增註冊資本441.14萬元、44.11萬元。

截至招股書籤署日2024年10月30日,長江晨道、寧波超興分別持有壹連科技9.01%、0.9%的股份。

據《金證研》南方資本中心測算,長江晨道及寧波超興合計對壹連科技持股9.91%。

據證監會公開信息,2021年8月4日,壹連科技在深圳證監局進行了輔導備案。

即輔導備案前夕,長江晨道、寧波超興通過增資同時入股壹連科技。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股東入股背後,或現大客戶寧德時代的"身影"。

2019-2023年及2024年1-6月,寧德時代均爲壹連科技第一大客戶,壹連科技向其銷售金額分別爲4.39億元、4.36億元、9.28億元、18.75億元、21.87億元、11.99億元,佔壹連科技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爲59.71%、62.38%、64.72%、67.98%、71.13%、70.87%。

經測算,2019-2023年,壹連科技向寧德時代銷售的金額合計爲70.64億元。

此外,寧德時代的子公司系長江晨道的合夥人之一。

據簽署於2024年10月31日的招股書,長江晨道成立於2017年6月19日,其執行事務合夥人爲寧波梅山保稅港區晨道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寧波晨道"),主營業務爲對新能源產業投資。寧波梅山保稅港區問鼎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問鼎投資")爲長江晨道有限合夥人之一,出資比例爲15.87%。並且,問鼎投資爲寧德時代的全資子公司。

梳理可知,2021年8月,壹連科技進行上市輔導備案。而備案前夕即2021年6月,長江晨道及寧波超興"突擊"入股壹連科技。其中,長江晨道的有限合夥人問鼎投資系寧德時代的全資子公司。即寧德時代間接入股壹連科技的當年,雙方的交易額或驟增。

在長江晨道入股前,寧德時代原員工入職壹連科技任研發總監。

1.2 曹華自2020年12月擔任壹連科技研發總監,此前在寧德時代任職多年

據簽署於2024年10月31日的招股書,曹華於2017年6月至2019年10月,任寧德時代線束產品經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壹連科技研發總監。

此外,曹華被認定爲壹連科技的核心技術人員。

除了曹華以外,壹連科技的董秘或同樣來自寧德時代。

1.3 鄭夢遠任壹連科技董秘及投資總監並負責信披工作,亦是2020年末入職

據簽署於2024年10月31日的招股書,鄭夢遠是壹連科技的信息披露負責人。同時,鄭夢遠擔任壹連科技董事會秘書、投資總監,最新一屆任期爲2023年8月-2026年8月。

並且,截至招股書籤署日,鄭夢遠合計持有壹連科技8萬股股份,持股比例爲0.16%。

關注鄭夢遠的履歷。2008年8月至2015年2月,鄭夢遠任職於國家開發銀行深圳市分行;2015年2月至2017年5月,任深圳市前海奇點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2017年5月至2019年3月,任九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委員會投資經理;2019年3月至2020年6月,任國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量化交易總部研究總監;2020年12月至今任職於壹連科技。

不難發現,2020年12月,鄭夢遠與曹華加入壹連科技。

巧合的是,寧德時代的爭議解決總監,同樣名爲"鄭夢遠"。

1.4 截至查詢日2024年10月末,寧德時代的解決爭議總監同樣名爲鄭夢遠

據上海市律師協會於2024年6月24日發佈的"國際商會中國仲裁日"活動通知,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和中國國際商會將在上海聯合舉辦首屆國際商會中國仲裁日活動。

其中,活動主題四爲"通往新能源汽車未來之路:解密中國新能源汽車崛起背後的秘密與挑戰",時間爲2024年7月4日15:10-16:30,嘉賓包括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胡科,極氪智能科技副總裁,首席法務官兼合規官劉昉,以及寧德時代爭議解決總監鄭夢遠。

此外,據深圳國際仲裁院、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官網發佈的"第十二屆中國華南企業法律論壇常務主席、聯席主席及成員名單",截至查詢日2024年10月31日,鄭夢遠是論壇主席團成員,企業職務是寧德時代爭議解決總監。

由此可見,壹連科技的董秘、信息披露負責人鄭夢遠,與寧德時代的現任爭議解決總監"同名"。

需要指出的是,在此前披露的招股書中,壹連科技稱對寧德時代不存在重大依賴。

1.5 前五版招股書稱不存在單一客戶依賴的情形,註冊稿更新後卻稱存重大依賴風險

據深交所及東方財富Choice,截至2024年10月31日,壹連科技共披露了7版本招股書。

前5版招股書中,壹連科技表示,報告期內通過與寧德時代合作,壹連科技不斷擴展了業務規模,豐富了產品線,提升了行業地位與市場競爭力。同時,壹連科技也採取了拓展不同領域其他客戶的營銷戰略以提升公司抗風險能力。未來,壹連科技將在與寧德時代進一步保持合作的基礎上,開拓其他新客戶。綜上,報告期內壹連科技雖存在向寧德時代的銷售比例超過主營業務收入50%,但具體獨自開展業務的能力,不存在單一大客戶依賴的情形。

然而後面更新的招股書中,即據招股書註冊稿(簽署日爲2024年7月18日的招股書)及簽署於2024年10月31日的招股書,壹連科技披露對寧德時代存在重大依賴的風險。報告期內,壹連科技向寧德時代銷售收入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爲64.72%、67.98%、71.13%和70.87%,對寧德時代存在重大依賴的風險,但不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不難看出,此番上市,壹連科技曾在前面幾版招股書中稱不存在單一大客戶依賴的情形,但在更新的註冊稿及最新版招股書中"改口"稱對寧德時代存在重大依賴的風險。

而這背後,2020年12月,鄭夢遠與曹華入職壹連科技,此前兩人曾任職於大客戶寧德時代。次年,寧德時代子公司持股的合夥企業入股壹連科技,同年壹連科技與寧德時代的交易額驟增。蹊蹺的是,鄭夢華離開寧德時代後,任壹連科技的投資總監及董秘,但公開信息卻顯示,寧德時代的解決爭議總監同樣名爲"鄭夢遠",信息披露現疑雲。

二、對子公司增資額現疑雲,原材料採購信披或"手抖"

2024年7月30日,證監會同意壹連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註冊申請。

值得關注的是,浙江壹連電子有限公司是壹連科技的控股子公司,曾用名爲浙江僑龍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統稱爲"浙江壹連")。該企業系壹連科技和浙江近點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近點股份")共同設立。

2.1 2020年11月與近點股份共同設立浙江壹連,壹連科技增資2,087萬元後持股51%

據簽署於2024年10月31日的招股書,2020年8月21日,壹連科技與近點股份簽署《股份合作協議》,約定雙方共同投資組建浙江壹連,專業生產、銷售FPC製品。2020年11月,壹連科技以2,087萬元向浙江壹連增資,認繳浙江壹連1,938萬元註冊資本,增資後持有浙江壹連51%的股權。

2020年11月20日,浙江壹連就本次增資事宜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截至招股書籤署之日,壹連科技持有浙江壹連的股權比例爲70%。

對此,壹連科技稱增資浙江壹連有利於完善壹連科技的業務體系、延展壹連科技的產業鏈條,未導致壹連科技主營業務發生變更。

2.2 同份問詢回覆中,壹連科技對浙江壹連的增資價格現疑雲

據出具日爲2023年9月7日的《關於深圳壹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文件的審覈問詢函的回覆》(以下簡稱"首輪問詢回覆"),監管層要求壹連科技說明蕪湖僑雲友星電氣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蕪湖僑雲")、浙江壹連收購前的主營業務及生產經營情況,壹連科技收購及增資控股前述標的原因及背景,收購及增資價格的公允性。

對此,壹連科技表示,根據壹連科技及近點股份簽署的《股份合作協議》,壹連科技與近點股份約定雙方按照相同定價原則向浙江壹連出資,近點股份以實物出資,以生產設備設施等有形資產截至2020年5月31日評估值作價2,005萬元實繳1,862萬元註冊資本;按照相同的價格計算,壹連科技以貨幣2,087萬元向浙江壹連增資。其中1,938萬元計入註冊資本,超出部分計入資本公積。增資完成後,浙江壹連註冊資本爲3,800萬元,壹連科技和近點股份分別持有浙江壹連51%、49%的股權。浙江壹連股東按照相同定價原則作價出資,定價公允、合理。

即使說,上述問詢回覆內容中,壹連科技披露稱以貨幣2,087萬元向浙江壹連增資。該數據與壹連科技簽署於2024年10月31日的招股書披露的增資額一致。

然而,同樣是首輪問詢回覆,壹連科技在披露"說明前述收購及增資控股會計處理的合規性,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時稱,2020年8月21日,壹連科技與近點股份簽署《股權合作協議》,約定雙方共同投資組建浙江壹連生產、銷售FPC產品。2020年11月,壹連科技以2,025.42萬元向浙江壹連增資,認繳浙江壹連1,938萬元註冊資本,增資後持有浙江壹連51%的股權。2020年11月20日,浙江壹連就本次增資事宜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

同時,首輪問詢回覆顯示,壹連科技的會計處理爲,購買成本2,025.42萬元,對應註冊資本1,938萬元,計入資本公積87.42萬元,取得的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爲2,025.42萬元。

可見,對於前述增資收購浙江壹連的價格,壹連科技披露的增資價格現疑雲。在簽署於2024年10月31日的招股書以及出具日爲2023年9月7日首輪問詢回覆的"壹連科技收購及增資控股浙江壹連原因及背景"內容中,壹連科技披露的增資價格爲2,087萬元,而同樣是在首輪問詢回覆的"說明前述收購及增資控股會計處理的合規性"內容中,壹連科技披露的增資價格和購買成本以及取得的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均爲2,025.42萬元。

2.3 2022年對銅鋁巴的採購金額暴增,卻在數據下方解釋採購金額下降原因

據首輪問詢回覆,壹連科技披露了主要原材料採購金額及變動原因。

具體來看,2020-2022年,壹連科技的四種原材料的採購金額均逐年增加。其中,同期,銅鋁巴的採購金額分別爲5,774.56萬元、13,191.17萬元、30,827.67萬元、14,122.86萬元。

也即是說,2022年,壹連科技銅鋁巴採購金額上升。

然而,壹連科技在上述數據下方解釋變動原因時或"鬧烏龍"。

據首輪問詢回覆,2022年,壹連科技銅鋁巴採購金額下降的原因系壹連科技FPC採樣電芯連接組件原材料構成變化,單價較高的銅巴需求量和採購量大幅減少,影響了銅鋁巴整體採購金額。

由此可見,表格顯示,2022年壹連科技對原材料銅鋁巴的採購金額大幅上漲,而壹連科技卻在數據下方解釋2022年銅鋁巴採購金額下降的原因,稱單價較高的銅鋁巴需求量大幅減少,令人費解。

簡言之,壹連科技更新招股書後,更新前稱不存在依賴單一客戶的情形,更新後卻"改口"稱對貢獻超七成收入的寧德時代存在依賴。在此背後,壹連科技的信息披露負責人、董秘還與寧德時代的爭議解決總監"同名"。此外,在首輪問詢回覆中,壹連科技對於子公司浙江壹連的增資額現疑雲。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壹連科技對銅鋁巴採購金額上漲,但表格數據和文字說明對不上,信披或"手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