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驚人!2.5小時湊齊1.5億現金 臺中銀前董座深夜12點辦保離去
臺中商業銀行前董事長王貴鋒涉嫌在擔任臺中銀及臺中銀保險經紀人公司負責人期間,挪用逾11億元供租購超跑、豪車、招待所及私人飛機等私人豪奢生活,遭檢方起訴。全案經移審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諭知須在昨天深夜12點前,以1.5億天價交保,不料這個看似不可能的任務,王貴鋒卻在短短2.5小時內完成,其下屬於晚間近11點半,便拖着8大個裝滿現金的行李箱和手提袋進入法院辦保。
據瞭解,急着交保回家的王貴鋒,在週五深夜能臨時順利調集大量現金,一部分是靠着自己商場人脈,向北部幾位企業主商借;另一部分則由臺中老家親友求助,指派專人坐高鐵到板橋車站送錢北上,調動資金能力十分驚人。離去時,王貴鋒換上一身全新衣褲,低調錶示:「謝謝,辛苦了!」便搭車離去。
昨天的接押庭從下午4點半一路開到晚間9點,經合議庭評議,諭知王貴鋒以1.5億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定期向住處派出所報到,且須交出臺灣和加拿大護照,卻有一項但書,就是必須在21日深夜12點前完成辦保,否則還押並延押3個月;等於只給他3小時,在週五深夜籌出1.5億現金。
此話一出,一度讓王貴鋒律師跳腳,王的下屬更如熱鍋上的螞蟻,其律師當庭反映,交保諭知可否給出一個效期,例如可讓王待週一上班後籌足保金再辦保?但法官不爲所動,堅持12點前辦保不成,就自22日0時起延押。王貴鋒當下聽完面如死灰,連忙指點手下該找人調現金。
起訴指出,王貴鋒以不合常規的租購豪車、超跑、租用招待所及私人飛機等手法,公私不分掏空、挪用臺中銀和臺中銀保經逾11億元,事後不僅否認犯行,將還將私人奢豪行爲辯稱爲公司業務所需,將公司視爲己物,被檢方認爲心態傲慢。
檢察官更在起訴書中,斥責他「視公司治理於敝屣,視法律於無物」,認爲不處以重刑,難以導正公司治理及回復金融秩序,因此對他求處重刑15年,併科罰金5億元。臺中銀行也因忽視存戶及股東利益,內控如同虛設,將王貴鋒私人利益置於最優先,同遭求處5億元罰金。
臺中銀前董事長王貴鋒涉嫌掏空、挪用公款逾11億元遭檢方起訴,移審新北地院後被諭知以1.5億天價交保。記者蔣永佑/攝影
王貴鋒僅僅2.5小時,便在週五深夜湊足1.5億現金辦保,其下屬前後共拖了8個裝滿現金的行李箱和手提袋進入法院。記者蔣永佑/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