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侶註記」護醫療權益 可替對方簽下醫療同意書

臺北民政局戶政系統已提供「同伴侶醫療知情代理權」註記。(圖/達志示意圖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每當遇到重大疾病需進行手術時,都需要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關係人瞭解手術原因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併發症及危險,同意後簽下手術及麻醉同意書。爲推善同志醫療環境健全,目前臺北市民政局已提供「同性伴侶註記,可做爲病患關係人身分憑據,病患的同性伴侶可據以代理簽署醫療同意書。」目前依據衛生福利部函釋內容,病人之關係人,原則上係指與病人有特別密切關係人,如同居人摯友等;或依法令或契約關係,對病人負有保護義務之人,如監護人、少年保護官、學校教職員肇事駕駛人、軍警消防人員等。因此,依上開法規,臺北市民政局戶政系統提供「同性伴侶醫療知情及代理權」註記。而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也指出,已將相關規定函知轄內醫院醫師公會周知所屬會員,以維護同志伴侶醫療權益有關同性伴侶註記相關申請流程,也可至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網站(http://ca.gov.taipei)同性伴侶所內註記作業查詢。▲有需求的民衆可至民政局註記。(圖/翻攝民政局網站)